乌孜别克族历史
乌孜别克族,也称乌兹别克族,是中国的56个民族之一,从世界范围看是乌兹别克斯坦的主体民族,(中文资料里把居住于中国境内的叫做乌孜别克族,居住于中国之外的叫做乌兹别克族,但是在英、俄、法、德等语言里只有一个称呼),英文:Uzbeks,乌兹别克语:O`zbeklar(O`z=自己,bek=贵族,这是一个突厥语词汇,加在一起就是自己当家做主,自己做贵族,不受外人欺负)。
乌孜别克族是一个古老民族,其祖先是粟特人、花剌子模人,马萨盖特人,突厥人等,后来发展成为乌孜别克人。这其中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14世纪时期金帐汗国的统治者——苏丹·穆罕默德·乌孜别克汗,《元史》上称月即别、月祖别。当时乌孜别克汗的国家非常强大,乌孜别克汗对他的汗国管理很严,军队也很有名,所以周边的人们他的国家叫做乌兹别克汗国,把他的国民叫做乌兹别克人。
乌孜别克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曾在军事、经济、文化、政治、史学、艺术等方面创造过卓越的成就。
乌孜别克族属于高加索人种和亚洲人种的混合型,即图兰人种,是过渡人种。现代乌孜别克族主要生活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阿富汗斯坦等国家和中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我国的乌孜别克族主要居住在北疆的伊宁、塔城和乌鲁木齐以及南疆的喀什、莎车和叶城,奇台、吉木萨尔、木垒县乌孜别克族乡。我国的乌孜别克族一般通用维吾尔语、哈萨克语。
由于中亚细亚的河中地区与中国新疆毗邻相望,地理环境相似,经济文化互补性较强,所以很早以前,乌孜别克人的祖先们就从中亚迁入中国新疆地区。
14世纪时,金帐汗国与大元中央政府有大规模的商业往来。到了明朝(与北元)时期,双方的商业往来更趋繁荣,经常互派使者和官家商队。16世纪至17世纪,从布哈拉、撒马尔罕等地东来的中亚商人以中国新疆的叶尔羌为中转地,经营丝绸、茶叶、瓷器、皮张、大黄和各种土特产,有的还途经阿克苏、吐鲁番至肃州(今甘肃酒泉),将货物转销中国内地。在这段时期,来自中亚的一些商人开始留居新疆一些城市。
18世纪初,从中亚陆续迁入新疆定居的乌孜别克人日益增多,其居住地也由南疆扩展到了北疆。18世纪50年代,清政府在平定准噶尔统一新疆后,与以乌孜别克人为主的浩罕汗国、希瓦汗国、布哈拉汗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一直友好往来了六七十年。这一时期,社会相对稳定,社会生产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从而也就从客观上为乌孜别克商人与中国新疆地区的贸易往来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经商过程中,乌孜别克人足迹所到之处,形成了大小不同的居留地。他们长年累月往返于同一路线上,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许多落脚点,有些商人还由于偶然原因不能够返回遥远的故乡,便滞留该地,置产安家,娶当地女子为妻,成为当地的居民。当时,乌孜别克人较集中地居住在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以及北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奇台、木垒、英吉沙等地。19世纪中叶,乌孜别克人迁居新疆的除商人外,还有农牧民、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宗教职业者和一些贫民。
19世纪70年代后期,浩罕、希瓦、布哈拉等汗国先后并入俄国。乌孜别克商人的贸易活动也被纳入沙皇俄国对中国新疆的贸易活动中。
商业贸易也发展成为除长途贩运至新疆在“热斯太”(乌孜别克语音,意为“商业繁荣区”或“集市”,是经常性的商业区)上销售外,还开办了许多“洋行”。当时在乌鲁木齐、喀什、伊犁、塔城等地都有由乌孜别克商人开办的“洋行”。这种新的大规模的贸易方式必须具有完备的设施,定点经营,设立货场、客栈、货运运输及饲养业等,客观上为乌孜别克商人在新疆的定居创造了条件。随着这种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中亚细亚的乌孜别克劳动者也就陆续来到新疆参加以贸易为中心的各种劳务活动,久而久之便在新疆定居下来。这一时期,一些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乌孜别克知识分子,因不满沙皇俄国的黑暗统治,也辗转移居新疆。这类人人数虽然不多,但因其本身具有的社会影响力,所以也可以视为中国乌孜别克族来源的一个途径。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战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由于战争导致的社会动乱及中亚地区连续发生的自然灾害,致使一些居民逃避他乡或者移居国外。
由于中国新疆地区已有乌孜别克人定居的历史基础,客观上存在着血缘上和社会方面的广泛联系,中亚细亚的部分乌孜别克人投亲靠友,来到新疆定居。以后,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正常往来一直延续至今。
到了20世纪30年代,迁入新疆的乌孜别克族也由商人扩大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他们迁入新疆后,在当地民族的帮助下定居下来。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乌孜别克人主要从事商业、手工业或者从事教育、医疗、文艺等行业;而居住在农牧区的乌孜别克人则与维吾尔、哈萨克等兄弟民族一起,共同从事园艺业和农牧业生产。共同的生产生活实践,加深了各民族间的交往和了解,也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共同发展。
乌孜别克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我国的乌孜别克语与维吾尔语很接近,在语音系统、基本词汇、语法结构、形态变化等方面共同点可达到70-80%。这两种语言大体可以相通。其特点是:一是元音和谐一般表现为发音部位的前后一致性,不像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等语言那么严格要求唇状和谐;二是名词的向格、位格、从格都只有一种形式,比其它亲属语言简单得多;三是名词复数附加成分只有一种形式,比其它亲属语言简单得多;三是名词复数附加成分只有一种形式,比其它亲属语言都少;四是没有方言差别,只有少数的词分别受安集延、布哈拉等土语的影响而表现出一些差异。
由于乌孜别克族散居在新疆各地,大多数乌孜别克人除了使用自己的语言外,还兼通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伊宁市居住的乌孜别克族较多,相对比较完整地保留了本民族的传统和生活习俗,本民族语言使用也较广泛,一般在本民族内部和家庭中使用乌孜别克语,在社会交际场合使用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南疆的乌孜别克人与维吾尔族杂居,并与维吾尔族通婚,大多都操维吾尔语。新源、特克斯、奇台、木垒等县的乌孜别克人因散居于哈萨克族地区,受哈萨克族影响很大,多数人都兼通哈萨克语。
乌孜别克人有自己的文字。历史上曾使用过粟特文、回鹘文。从九世纪起,采用阿拉伯文。这种文字被称作“察合台文”。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亚的乌孜别克人曾使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四十年代,改用斯拉夫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中国的乌孜别克族因人数少,且又在维吾尔、哈萨克等族聚居区生活,因而一般都使用维吾尔文或哈萨克文。
乌孜别克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葛逻禄语支,乌兹别克语目前有三种字母,拉丁字母、西里尔字母和阿拉伯字母拼写的文字,乌兹别克斯坦的乌兹别克族使用拉丁字母和(过去使用西里尔字母),阿富汗斯坦的乌兹别克族使用阿拉伯字母,中国的乌孜别克族亦使用阿拉伯字母,不过,在1990年以后逐渐普及了跟乌兹别克斯坦一样的拉丁字母,越来越多的新疆乌孜别克族群众会使用拉丁字母的乌兹别克文字。由于乌孜别克族在中国非常分散,日常生活中根据所处的环境一般通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
奶茶是乌孜别克族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料,其制作方法是:将茶水置于铜壶或铝锅内烧开,加入牛奶边煮边搅拌,待茶乳完全交融后,再加入适量食盐即成。奶茶具有驱寒、生津、止渴、化食的作用,不但可口,而且营养丰富,四季均可饮用。
抓饭是乌孜别克族最基本的一种主食。他们也爱吃大米,除去米饭、粘饭和米粥,还精于烹制有“十全大补”之誉的“朴劳”(抓饭)。如菜朴劳(粉条白菜、番茄、辣椒抓饭)、肉朴劳(羊肉丁、胡萝卜丁抓饭)、蛋朴劳(葡萄干、杏干抓饭)、克德克朴劳(酸牛奶抓饭)、阿西曼吐(包子抓饭)。
制作朴劳用料除大米外,有清油、羊肉、胡萝卜、洋葱、盐、西红柿、木瓜、葡萄干、杏干等。做法是先将羊肉剁成小块用清油煎炸,然后放入洋葱和胡萝卜在锅内炒,放盐加水,约20分钟后将泡好的大米放入锅内,不要搅动,焖约30分钟。这样做出来的抓饭油而不腻,富有营养。
根据用料的不同,乌孜别克族的抓饭又可分为费尔干纳式、梧尤提马式、布哈拉式、坡苏提都米摆式等不同的种类。除抓饭外,乌孜别克族常吃的食品还有“库尔达克”(土豆炖肉)、“尼沙拉”(用蛋清和白糖做成的食品)、抓肉、烤肉、烤包子、拉条子、大米绿豆汤、米肠子、面柿子等。餐前主人先拿来精工细做的洗手壶和接水盆让客人依次洗手,然后请客人直接用手从盘中抓食。抓饭也有不放肉而放葡萄干等干果的,俗称甜抓饭或素抓饭。
纳仁
“纳仁”饭由羊肉、面粉、皮芽孜为原料。做法是先将煮熟的肉切碎,盛在盘中,再加上皮芽孜,洒胡椒和酸奶,搅拌混合,浇肉汤即成。据说这是最珍贵的食物,一般只在节日或请客时才做。
根据乌孜别克族的传统习俗,用餐时,长者居上座,幼者居下座。吃饭时严禁脱帽,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咳嗽、擤鼻涕或者大声说话。否则会被认为没有礼貌。“阿里瓦饭”。
乌孜别克族自称穆斯林,有六大信仰,即信安拉、信使者、信经典、信天仙、信死后复活、信前定。为了体现上述六大信仰,平时必须坚持五项基本功课,即念、礼、斋、课、朝。这五项功课,也就是作为伊斯兰教礼仪基石的五项基本义务。
公元8世纪之前,中亚居民普遍信仰火教、摩尼教和萨满教。公元8世纪到9世纪,随着伊斯兰教在中亚地区影响的日益增强,中亚突厥化的居民开始皈依伊斯兰教。《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在穆斯林群众的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中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与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等新疆其他民族一样,乌孜别克族也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
公元18世纪,自从越来越多的乌孜别克族人定居我国新疆后,乌孜别克族人民便在喀什、莎车、伊犁、奇台等地捐献建造了一些较大的清真寺。这些清真寺是当地伊斯兰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类宗教职业者是伊斯兰教活动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如阿訇、毛拉、卡孜、阿拉木、伊麻木、买曾等。在由乌孜别克族捐献建造的清真寺和乌孜别克族群众相对集中地区的清真寺内,都有为数不等的乌孜别克族的各种宗教职业者。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世界性的宗教之一,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现在,全世界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已达13亿多,约占全球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以上。
伊斯兰教是讲求真理的宗教,其教义包罗万象。它的本质是教人分清真假,鉴别善恶,兴利抑害;其核心是教化人们归信真主,诚信它是宇宙及人类的创造者与抚育者。切实履行真主降示的一切命禁事项及宗教规范制度,使人们藉此获得真主赐予的吉庆和幸福。
《古兰经》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它是先知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针对遇到的各种具体情况由哲伯伊勒天使陆续降示给他后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伊斯兰经注学家常以“克塔布”(书、读本)、“启示”、“迪克尔”(赞念)、“真理”、“光”、“智慧”等来称呼。
它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教义的最高准则,是伊斯兰教法的渊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据,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准绳,也是伊斯兰教各学科和各派学说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
乌孜别克族发展哪些手工业
19世纪末叶以后,随着新疆地区商业经济的发展,从事商业活动的乌孜别克族开始出现了坐商、行商和小商贩的分化。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主的乌孜别克族大小商人,在不同程度上都仰仗和依附于外国资本。乌孜别克族大商人和外国侵略势力相勾结,依靠国外市场和经济势力,开始以洋行的形式出现。
那时,乌孜别克商人开设在乌鲁木齐贸易圈里的洋行就有德盛洋行、德和洋行、吉利洋行、仁忠信洋行和茂外洋行。在乌鲁木齐较大的8家洋行中,乌孜别克人的就占5家。洋行资金雄厚、经营规模大,直接和英、俄、印度、阿富汗等国资本家联系。他们从新疆低价收购农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远销国外,又从国外输进洋布、毛织品、铁器、皮革、白糖、火柴等商品,倾销新疆各地,牟取暴利。
但是,大多数乌孜别克中小商人由于资金短缺,无力与洋行竞争,逐渐转而成为洋行收购、推销货物的代理人或推销人员。他们在大商业资本的压力下,除了破产、倒闭、被迫停业没有别的出路。许多乌孜别克族小商人在丧失资金以后,有的沦为洋行及其附设加工厂的职工,有的从城市流落到农村,他们绝大部分没有土地,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
乌孜别克族手工业比较集中和发展的地区是莎车,其中绝大部分是丝织业。清末民初,仅莎车一地就有乌孜别克族的丝织手工作坊200余家,较大的作坊雇佣工人约150人,成为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手工业作坊。由于丝织手工业的原料收购和产品推销直接受到外国垄断资本的控制,同时又遭受到地方封建制度的摧残,因此一度兴盛的乌孜别克手工业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就很快衰落下去了。
在国外经济势力冲击下,得以保存下来的仅仅是一些特种工艺品——乌孜别克妇女的手工刺绣,如小花帽、花边、床单、枕套等,大多属于家庭副业生产性质。即使是这种数量极少的工艺产品,也因为原料和销路都掌握在洋行手中,其生产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乌孜别克族在哪些方面有禁忌?
乌孜别克族普遍戴花帽,妇女常在花帽外加戴头巾。男子多穿斜领、右衽、无纽扣、长可及膝的长袍,系三角绣花腰带;喜欢戴耳环、戒指、镯子、项链等装饰物。通常穿皮鞋或皮靴,外加浅帮套鞋。喜食牛、羊、马肉及其乳制品,一日三餐几乎离不开馕和奶茶。
民居形式多样,在新疆南部,多为土木结构、平顶而稍有倾斜的长方形土房;在新疆北部,与维吾尔族基本类同,也采用土木结构,顶覆泥草,稍有坡度。在牧区,冬天多住固定土房或木房,其他季节则住毡房。旧时婚姻多由父母包办,近亲结婚普遍。现在已基本实行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但大多要征求父母意见。男孩7岁时要举行割礼。实行无棺土葬,强调速葬、简葬。主要节日有圣纪节、肉孜节、古尔邦节等。
忌食猪肉、狗肉、驴肉、骡肉和自死畜禽肉及动物血。用餐时,严禁脱帽。不能在客人面前咳嗽、擤鼻涕或者大声说话。交谈时忌讳伸懒腰、打哈欠、挖鼻孔、吐痰、咳嗽、打嗝、放屁等。禁止在公共场所光着上身,不准仅穿裤衩、背心串门。不得在清真寺和墓地周围吐痰、呕吐、倒垃圾、泼脏水和大小便。
乌孜别克族的文化有哪些?
(1)文学
诗人玛赫穆德·麦赫穆尔,是一位具有民主主义思想倾向的诗人,在作品中,总是无情地鞭笞封建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麦赫穆尔的作品在乌孜别克文学发展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
诗人穆克米(1850~1903)继承了乌孜别克前代古典作家的创作传统,并以自己杰出的作品从题材内容、艺术手法和语言形式等方面,丰富了乌孜别克的文学宝库,并将乌孜别克文学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扎克尔江·哈里穆罕默德·吾里(1858~1909),笔名菲尔海提,浩罕城人,诗人,1896年定居于新疆莎车。菲尔海提继承了古典诗歌的优秀传统,特别重视诗歌的艺术形式,诸如音律、韵脚、声调等。因此,他的作品以流畅优美见长,至今在乌孜别克族民间被谱曲传唱。《释放你的猎物吧,猎手》是菲尔海提具有代表性的杰作。
(2)音乐舞蹈
乌孜别克族是一个喜爱歌舞的民族,他们的传统音乐内容丰富,有民间歌舞音乐、说唱音乐、古典音乐等许多种;传统乐器有“都塔尔”、“斜格乃”、“热瓦甫”、“弹布尔”等弹拨乐器以及手鼓、撒帕依等打击乐器等,表演时弹唱,表达情感十分自如。
乌孜别克族能歌善舞,传统音乐曲调优美、节奏明快、韵律婉转,有独唱、齐唱、对唱等多种形式,民间说唱也十分丰富,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以《黑眉毛的姑娘》、《埃尔帕米希》、《古鲁黑拉·苏勒坦》等最为流行。有歌必有舞,乌孜别克族舞蹈优美轻快而富于变化,舞姿舒展,展示浓郁西域风情的《阿伊江》、《乌帕尔》、《塔纳瓦尔》、《哈拉增》等民间舞蹈最为流传。
乌孜别克族服饰
乌孜别克族男女都喜欢戴小花帽,小花帽的形式很多,有带棱角的,有的则不带棱角,帽子顶端和四边绣有几何形和以花卉为主的图案,有的老年人戴的花帽图案少,有的则无图案,花帽为紫红、墨绿、黑色、枣红色的金丝绒和灯芯绒。
乌孜别克妇女戴小花帽时外披长花色头巾,再穿上带有花纹的马靴,显得别有一番风韵。在春夏季节里,她们穿上宽大多褶的花连衣裙,再配上项链、手镯、戒指等装饰物,这就为她们增添了不少姿色。妇女夏天穿丝绸衬衣、连衣裙等,老年妇女的褶多且宽大,颜色单调,青年妇女的色彩艳丽,胸前绣有各式花纹和图案,并缀上五彩珠和亮片。冬天喜欢穿狐皮、裘皮大衣。
乌孜别克妇女戴的首饰样式繁多,质料考究。金、银、珠、玉、绒、绢精工制成的簪、环、花,错落有致地戴在头上,再配上精美玲珑的耳环、金光闪烁的项链、戒指,那真是珠光翠影,大有时装模特的风范。
男子的服饰式样也不少,他们多喜欢穿一种长衫,长衫没有纽扣和口袋,腰问系一条三角形绣花腰带,脚蹬马靴和胶质套鞋,显得潇洒而精神。夏季,男子喜欢穿白色衬衣:这种衬衣的领口开襟处、领边和袖口绣有几何图花纹。
乌孜别克族男子夏季喜欢穿绸制的套头短袖衬衣,衬衣的领口、袖口和前襟开口用红、绿、蓝相间的丝绒绣成各种图案花边。春秋穿过膝的长袷袢,腰束绸缎或棉布制成的三角形绣花腰带。冬天穿毛衣、毛裤、羊皮袄等。男女四季都要戴“朵皮”帽子。
乌孜别克族风俗
乌孜别克族在结婚前后都有哪些传统习俗
乌孜别克族传统的结婚仪式一般经过四个程序:
第一,说亲。乌孜别克族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儿子稍大,父母便为之物色对象,一般都选择门当户对的人家。一旦相中某家姑娘,便托亲朋好友到姑娘家去说亲。说亲一般要进行多次,即使女方同意,也要做一些戏剧性的周旋。三番五次后,女方父母才点头应允。如女方不同意这门亲事,一开始就借故婉言谢绝,处理得体面又不伤和气。过去媒人都由男子担任,现在多由妇女充任。
第二,订婚。订婚仪式由妇女参加。当日,男方母亲在几位女性亲友的陪伴下,前往女家送订婚礼,礼物一般包括衣料一两块,砖茶一两块,以及一定数量的糖果等食物。女方母亲在几位女亲友的陪同下,热情款待来客。男方母亲把带来的礼物放在托盘里,十分恭敬地放到女方母亲面前,热情洋溢地说:“您的女儿像月亮一样,我的儿子像太阳一样,月亮只有围着太阳转,才会放出灿烂的光。我看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您看,这桩亲事怎么样?”如女方母亲满口答应,并接受了礼物,这桩亲事就算定了。
第三,纳聘。纳聘仪式称“琼恰依,”一般在婚前的一段时间里举行。按传统习惯,男子仍不能参与,新郎也不例外,这天,男方母亲在一二十位女亲友的陪同下,前去女方家。她们每人手里端着一个用餐巾由包着的托盘,井然有序地列队前往。队伍后面还有一只送给女方的大绵羊,犄角上系着一块大红绸缎。女方母亲出屋外恭迎。宾主相见,两位母亲象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热烈拥抱。然后,男方客人打开自己的包裹,设宴招待女方主客。这时,主人及其亲友都袖手旁观,不帮忙干活。而男方客人则杀羊做饭,忙得不亦乐乎。宴席上,男方母亲把一碗盛有热糖茶的碗,放在茶盘上,用双手高高托起,毕恭毕敬地献给女方母亲。一位男方客人代表当众打开带来的礼物,唱说着彩礼单。女方亲友争先恐后观赏这些彩礼。仪式上,新娘不能露面。
第四,完婚。传统的完婚仪式分4天进行。第一天在新娘家举行。这一天,男女两家,宾客盈门。双方父母出面待客。
其傍晚时分,迎亲队伍分两路前往娘家。一路由新郎的母亲、姐妹及女亲友组成;一路由新郎、伴郎及朋友组成。
结婚典礼称“尼卡”,按伊斯兰教进行,由阿訇主持。
第二天清早,新娘家的三位妇女端着饭食到新郎家。新人吃过饭后,伴郎陪新郎到新娘家给岳父母问安。此时,岳父向新郎赠送壁毯一类的礼品。这天下午,正式举行揭面纱礼。
婚后第三天,新娘父母要宴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第四天,新郎父母回请。至此,整个婚礼才告结束。
乌孜别克族在婚姻方面仍恪守本民族固有的传统习俗和礼仪。乌孜别克族男女联姻要经过订婚、送聘礼和完婚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与其他民族比较,并无特别之处。而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习俗则体现在完婚阶段。
乌孜别克人结婚典礼习惯于在女方家晚上举行。良宵之夜,灯火通明,女家必须以抓饭招待客人。结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母要媒人一起协商“讨休钱”,所谓“讨休钱”,是结婚以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时,男子必须付给女子的款项。对于乌孜别克族来说,离婚是相当可耻的。小两口恩恩爱爱过日子才是光彩的。因此,在这个民族里,夫妻发生离异的现象,是极少见的。不过,如果夫妻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离婚又是男方主动提出,当着女子的面说过“我不要你了”之类的话,那么,女方不但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同时男方必须付给一定的“讨休钱”。讨休钱在婚礼举行前就商定好,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那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男子的一种限制和约束。
讨休钱商定之后,在阿訇的主持下举行结婚典礼。阿訇诵经,询问新婚夫妇是否愿意结为伉俪。当一对新人都表明同意结合后,阿訇拿一块用盐水浸过的馕分送给新郎和新娘各一块,这是婚礼中很有意义的一项内容。乌孜别克人珍视盐,认为盐可以加深夫妻感情,馕又是乌孜别克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主食。二者融为一体,象征着新婚夫妇好象盐和馕一样永不分离,天长地久。
婚礼仪式举行之后,新娘随新郎及前来迎亲的客人去男家。
婚后第二天,新娘主办“吉尔克派克”(联欢会),再过一、二天,新娘的父母举行“恰利拉尔”,即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做客。入席均按长幼分坐,并向新郎与来客分别赠送礼物;新郎的父母为表示答谢,也举行“恰利拉尔”,请新娘的父母亲友做客。至此,结婚仪式才告完成。
乌孜别克族在结婚时会举行哪些活动
1、讨休钱"约束新郎
乌孜别克结婚典礼习惯于在女方家晚上举行。良宵之夜,灯火通明,女家以美味的抓饭招待客人。结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母要和媒人一起协商"讨休钱"。所谓"讨休钱",是结婚以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时,男子必须付给女子的款项。对於乌孜别克族来说,离婚是相当可耻的。小两口恩恩爱爱过日子才受人尊敬。因此,在这个民族里,夫妻离异的现象,是极为少见的。不过,如果两人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离婚又是男方主动提出,当着女子的面说过"我不要你了"之类的话,那麽,女方不但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同时男方必须付给一定的"讨休钱"。讨休钱在婚礼举行前就商定好。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那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男子的一种限制和约束。
2.新婚媳妇要“赎”
乌兹别克人的婚礼中还有“请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动。
所谓“请新娘”是由新郎的亲友将新娘请去做客。而“搬新娘”则是新郎的亲友将新娘叫回家中。
依照乌孜别克族的风俗习惯,新娘被娶来后,还要举行“搬新娘”的仪式。搬新娘即是女家亲友到男家将新娘接走,回到娘家。刚到身边的媳妇就被接走,似乎有点不尽情理,新郎无可奈何只好带着礼物,尾随着新娘追到女家,献礼物以“赎回”新娘。
按规矩,新郎再次来接新娘时,新娘要抱着母亲哭天嚎地,表示不愿意离开养育自己长大成人的慈母。而姑娘的父亲,这时应为女儿祈祷,希望真主降福于自己出嫁的姑娘。新娘也哭了,新郎礼也送了,情也求了,父亲也祈祷了,这些形式过后,新娘便高高兴兴地跟着新郎回到婆家。
这时,新娘要由嫂子或者一名德高望重的老年妇女陪伴。当新郎“赎回”新娘时,男家要在院中点一堆火,新娘绕火堆走一周后,踏着铺在门前的白布进入屋内,以此表示新娘已结束了姑娘时代,从今以后将忠于火热的爱情,与夫君恩爱一生。新娘进屋时,男家主人要撒喜果、喜糖等。届时,众人哄抢,表示恭贺新娘回来安居乐业,早结喜果。
最后,护送新娘的客人,除那位德高年迈的妇人留下外,其余皆在男家宾客的欢送声中返回。
3.结婚必须先长后幼
乌孜别克族按传统习惯,男女结婚必须遵循先长后幼的原则,即兄姐未成婚,弟妹不得娶嫁。
乌孜别克族的生育都有哪些习俗
乌兹别克妇女生育习俗颇为讲究。在生孩子时,丈夫是绝对不准进屋的。
产妇在7天之内必须足不出户,饮食起居,则由婆母、嫂子、弟妹等人悉心护理。
命名礼
孩子一出生,丈夫要向亲友们报喜,而诸亲友要备礼贺喜,婴儿出生的第3天,要举行命名礼。婴儿的名字一般都要请阿訇或知识渊博、有名望的长者命名。名字往往是伊斯兰教的经名。如圣贤、哲人、英雄的名字,或吉祥、祝福之词。命名之后,主人要摆酒设宴招待阿訇、长者。有时,婴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为之命名。
摇篮礼
乌兹别克族孩子的满月不做酒,但在孩子出生的第11天大宴宾客,祝福母子家人,甚为隆重。婴儿出生的第15天,父母再宴亲朋,为孩子举行“摇篮礼”。当日给婴儿穿上新装,由亲友或邻居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将婴儿从母亲身边抱起来放在摇床上,让老人念祝福词。
洗礼
更为隆重的是婴儿出生40天时举行的“洗礼”。这一天,婴儿父母要准备好一只大澡盆,再从清真寺取一点土,然后把土和一枚金首饰(如金戒指或金镯子一类)放入盆内,再把孩子放入澡盆内。
从亲友、邻居家请来的40个小孩作陪,用木勺舀水淋到婴儿的头上,边淋洗边说一些诸如“幸福”、“健康”、“前程绵绣”等吉祥之词。这时,年轻的母亲当众给孩子洗一个澡,“洗礼”仪式则告结束。举行完“洗礼”,产妇就可以出门参加一切活动了。
乌孜别克族丧葬时不要做哪些事情?
乌孜别克族也有许多禁忌。他们不吃自死的牲畜,不吃猪肉、狗肉、驴肉、骡肉,不吃动物的血。用餐时,长者居上座,幼者居下座。家庭人口多的,还分席用餐,妇女和孩子另设一席。许多食物可用手抓食,饭前饭后都要洗手。现在大都改用筷子和匙子,但仍有些妇女和孩子,尤其是在牧区,仍以手抓食。吃饭时还严禁脱帽,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咳嗽,不能在人面前擤鼻涕、大声说话,否则会认为不尊重人;
乌孜别克的饮食习惯与维吾尔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相似,都受到宗教信仰的重要影响。吃饭时严禁脱帽,不能大声喧哗、咳嗽等。外人不能随便进入新婚夫妇的房子;
妇女生产时,丈夫不能进入产房;产妇在七天内不得外出。谁家生了小孩,都要向亲友报喜,亲友一定要备礼相送;在产后的第二天给婴儿命名,一般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给孩子命名,或是请阿訇或某些宗教人士命名。生产后十一天要宴请亲友,亲友向婴儿送礼物,母亲把婴儿抱出,放入摇篮。四十天后,给孩子行“洗礼”;
对于伊斯兰教教徒来说,“古兰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物“。教徒要遵守念、礼、斋、课、朝五功;
清真寺和“麻北”(墓地)是十分清净的“圣地”,路过“麻北”不得随地吐痰,更不可在其附近大小便;
乌孜别克族的丧葬仪式严格按照伊斯兰教规举行,一般实行土葬。人死后,要马上告知所有亲友。参加丧礼的男人在腰间扎一白带,妇女在头上扎一白带。阿訇为死者诵经时,妇女围“埋体”哭泣,男的一律在户外。为死者净身必须是同性别者。埋葬后,在净体的地方放一个花盆,点一盏长命灯。从这时起,此屋便不再住人。死者被安葬后,子女要在7天后方可脱孝。亲属们要在一年当中举行四次较大的哀悼仪式。一是死者死后的第3天,称为“三乃孜尔”;二是死者死后第7天,称为“七乃孜尔”;第三次为40天祭日;第四次是周年祭礼,规模最大。
有的还在周年内的每个“主麻日”做小型“乃孜尔”。如果是丈夫去世,在周年内,妻子要头扎白布并不能外出做客,也不能应邀参加别人的婚礼。周年后则无此禁。以后逢年过节要举办悼念仪式,以示对亲人的思念。
56个民族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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